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情 况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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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四年四月六日
珠三角环保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全省环保规划全面起动
3月29-30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省人民政府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论证会,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科顾委秘书长、省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尹改主持,省环保规划8位顾问、来自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东北大学、省环保局、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12名国内专家和有关领导、以及规划编制技术组的代表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以刘鸿亮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技术组对规划内容的汇报,经过认真的评审和讨论,一致同意珠三角环保规划通过评审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珠三角环保规划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区域性城市群的环保规划,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群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规划贯彻了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及全面协调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总体设计合理,定位准确,思路清晰,主题鲜明,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内容系统全面,重点突出,方案可行,符合珠三角实际,体现了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提出构筑生态安全格局、优化空间布局的红线战略,强调产业的生态转型、引导可持续发展的绿线战略以及建设碧水蓝天净土、保障环境安全的蓝线战略等战略任务有创新性,所提出的生态分级保护控制、区域环境容量确定和分配、调整给水排水格局、管理政策机制等富有新意。专家建议,对珠三角环保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广东省人大批准实施,并以规划实施为龙头,全面推进广东省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完成对珠三角环保规划论证的同时,专家们还对《广东省环保规划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评审和论证,并提出了宝贵意见,这标志着全省环保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起动。规划编制组计划于4月10日左右开始对全省除珠三角以外的其它地级市开展全面的规划调研工作。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保局,环境保护规划顾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技术组、协调组等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