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情 况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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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专家汇聚研究珠三角环保规划 报告纲要明年完成
12月18-20日,国家环保总局与省人民政府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专题报告审议会。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科顾委秘书长、省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尹改主持,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省环保规划8位顾问、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大学、省社会科学院、省人大、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的其他14位国内著名专家、以及规划编制技术组的代表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审议会上,由原中国环境科学院院长刘鸿亮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对《珠江三角洲现代化建设与环境情景预测及其对策》、《珠江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建设规划》、《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环境规划》、《珠江三角洲水污染防治规划》及《珠江三角洲环境管理创新与能力建设规划》等五个专题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专家组对各专题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各专题报告对珠三角环境问题识别准确、结论可靠,对未来环境状况的发展趋势预测合理、具有前瞻性,各专题规划依据充分、提出的各项措施具有创新性,是高水平的环保规划研究报告。
同时,专家组还认为,各专题报告应从更高层次对珠三角环境问题进行识别和预测,提出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充分发挥环保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作用。主要意见包括:(1)进一步突出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导思想,加强对物耗、能耗指标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指标和控制目标;(2)从区域整体的高度出发,深入分析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及新一轮发展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评价重大项目布局及选址的合理性,增强规划报告对政府决策的引导作用;(3)深入分析并明确调整珠三角水环境功能区划、改变给水排水格局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进一步细化大气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确定大气环境敏感点的空间位置、范围及保护重点,明确各分区的环境功能和发展用途;(5)从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保产业市场化、生态补偿、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更多可操作性的政策及管理措施。
王玉庆副局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国家环保总局和省人民政府合作开展珠三角环保规划工作,是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编制珠三角这样一个区域性的环保规划在国内尚属首次,将对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其它地区起到借鉴和示范作用。
珠三角环保规划总报告及纲要将于明年1月完成。
抄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保局,
环境保护规划顾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技术组、协
调组等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