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情 况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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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三年九月一日
做好环境保护规划 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汇报会
8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联合召开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汇报会,会议听取了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编制技术组汇报规划进展情况,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聘请的环保规划顾问颁发了聘书,黄华华省长和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许德立副省长主持会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专家组成员、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以上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环保及规划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华华省长指出,环保规划的编制,要结合我省实际,着力解决好五大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好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充分论证产业发展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环境承载力出发,合理规划和布局工业、产业园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二是解决好环境的区域协调问题。从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区域宏观环保规划的整体性和动态性,统筹协调,统一规划,整合好本地区的环境资源,实现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三是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划定生态功能区,全面保护重要自然资源、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四是解决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通过规划引导工业的有序发展,发展园区经济。五是解决好规划的实施机制问题。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通过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建立适合于我省省情的环境管理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同时,要注意各类规划之间的协调。
解振华局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在环保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政府联合开展环境保护规划,不仅对广东省环保工作有指导作用,对全国环保工作也将发挥推动和示范作用,并表示要积极配合广东省政府作好这个规划。对规划的具体编制,解局长提出了要注意的几大原则:一是规划要体现对广东省协调发展的指导性和对全国可持续发展的示范性。要体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广东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全省奋斗目标,要通过制定和实施高水平规划,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珠江三角洲建设成为经济高度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生态良好发展的全国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二是规划要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和科学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措施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要适应世界可持续发展潮流的理念和要求。规划首先要体现循环经济的思想,广东省要实现经济翻两番,环境要改善,必须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调整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提出对排放强度、单位GDP能耗、物耗的明确要求。其次要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工业发展,都要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为目的,真正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再次,规划要有全局性。珠三角环境规划要体现区域性、宏观性、指导性,要考虑珠三角与全省、粤港澳、泛珠三角的联系,在考虑珠三角发展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同时,要考虑整个大的区域和流域经济的发展对珠三角的影响。另外,环境规划要与本地区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产业调整的发展规划相衔接,注意统筹考虑。三是要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一方面,要严格地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规划,要充分发挥地方环境立法的作用,对国家立法还未解决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规划的实施;另一方面,要完善和创新体制,探索建立适合广东实际的管理体制,研究和探索高效、持久的运转机制,不仅发挥法律的、科技的、行政的手段,同时要更多地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证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抄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保局,
环境保护规划顾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技术组、协
调组等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