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 : 2018-12-13 16:31:00
来源 : 厅体卫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206号),经各地推荐自荐、专家评审,我厅拟推荐梅州市梅江区和广州市分别作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和改革试验区报送教育部体卫艺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从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我厅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反馈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个人反馈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颖;电话:020-37628026,传真:020-37626352。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