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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9-24 18:11:3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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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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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行动方案》。省教育厅现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在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与珠三角地区存在明显差距。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中心区域的公办学位供给仍然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入学需求。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弱项在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重点在乡镇及以下学校。这与经济大省地位极不相称,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优质教育的期盼极不相符,必须高度重视,亟需尽快下大力气解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省委、省政府严格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审时度势作出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决定围绕近年来基础教育专题调研和教育督导所发现的突出问题,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等短板任务,研究出台《行动方案》,力争用15年时间解决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行动方案》起草过程中,根据马兴瑞省长指示要求,2020年8月至9月,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5个调研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分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与当地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部分学校负责同志、教职工代表座谈,实地考察学校,深入查找各地基础教育短板弱项,并将我省有关数据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作比较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调研情况的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从要素保障层面提出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政府研究室提出《关于补齐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短板的调研建议》,这为《行动方案》起草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3月31日,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分析研究全省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弱项,部署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为《行动方案》起草指明方向。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研判,主要政策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吸收采纳各方的意见建议,持续一年,终于成稿。《行动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二、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主要矛盾,集中关键问题,逐一破解,以点带面,逐步解决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育人质量。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涉及方方面面,切入点多,路径也多。省委、省政府高屋建瓴,紧紧扭住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两大关键问题,强化系统谋划,聚焦重点工作,压实市县政府办好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打造教育骨干队伍,深入实施对口帮扶,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力争用15年时间实现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到2030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珠三角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当。二是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到2025年,全省新增33万个幼儿园公办学位、375万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30万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到2030年,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四、如何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明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现有高校统筹调整为省属。要求市县政府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要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明确县级政府主要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市县主责意识。要求市县政府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推进本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明确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必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是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省政府每年与各地市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省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是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安全是基础。明确市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研判,适时整治。

  五是选优配强局长校长要求市县党委政府重视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局长培养培训,建立完善后备校长人才库,让懂教育的行家里手管教育、抓教育。

  五、如何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

  一是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明确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加强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建立校长校内听课评课制度,建立健全校长职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明确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要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立足本土培养骨干教师,支持在收入、住房等方面给予本土培养的骨干教师与引进人才同等的优待政策。明确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得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城区学校不得到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教师。

  三是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到省内师范类院校全员轮训;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提升学历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标准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和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及时将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四是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明确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时调离教研队伍。

  六、如何实施对口帮扶?

  一是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加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帮扶力度,建立市与市、县与县、师范类院校与市等7种全口径结对关系,统筹使用各类资源,重点帮扶提高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形成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师范生融入教师职后发展体系的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是落实支援方帮扶责任和受援方主体责任。要求支援方和受援方要共同制定中长期帮扶规划,共同制定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每年互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交流跟岗,每年共同研究确定并协同实施帮扶项目,帮助受援方提高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七、如何加大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一是科学规划学位资源布局。要求市县政府结合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和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延续编制本市县“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同步纳入市县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各地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二是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明确省里统筹调增一批建设用地规模,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要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建学位数;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支持各地予以妥善解决教育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要求各地对涉及基础教育的学位建设等事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加快办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批事项。明确支持以市或县为单位集中办理同批次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支持学校依法依规处置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的项目。

  四是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明确省、市、县三级加强联动,动态调整基础教育编制总量,重点保障人口流入地城市基础教育发展需要,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增长需求;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每年按照标准和要求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促进教职工编制总量与在校学生数量相适应。

  八、如何开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

  一是建立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科学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努力程度,从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等4方面细化10项考核指标,对珠三角地区重点考核公办优质学位供给情况,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考核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作为市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着力强化结果运用。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不力、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差、教育领域稳定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要对市县党政正职和分管教育领导、教育局长进行追责问责。

  九、如何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见效?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涉及众多部门,必须由党委和政府高位统筹、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确保各项举措切实落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求各地建立类似协调机制,分管教育的市县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要求各地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按规定投入教育,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明确市县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安排用于教育;省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建设项目可申报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明确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报道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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