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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解读

时间:2020-12-27 11:38:4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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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9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次颁布的《意见》有何重要意义?有什么特色?

  《意见》的颁布从制度上保证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被学校拒之于校门之外,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证不同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在相应教育学段顺利入学接受教育,是落实国家教育公平政策的具体体现。同时,《意见》坚持系统思维,将原本分散在各专项文件的各教育阶段资助项目整合集成,为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的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意见》主要有三个特色:一是体现学生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学段全覆盖;二是体现学生资助政策的系统性和权威性,《意见》在全国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系统规范我省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现系统性和权威性;三是明确各级政府在各学段中学生资助职责。

  二、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保障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助困、奖优、育人相结合,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奖、贷、助、补、免、勤等形式,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费补助、免学费等共21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负担在学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包括建档立卡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以及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四、如何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

  《意见》明确,学校是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主体。学生(或监护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政策实施资助。

  五、高校有哪些资助项目?标准如何?

  高校奖助学金分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设置,其中,本专科学生资助项目有三项,包括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研究生资助项目有三项,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000元。

  另外,我省还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残疾人大学生资助,资助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同时,学校也设立学校层面的助学金项目,资助有需要的学生。

  六、中职学校有哪些资助项目?标准如何?

  中职学校资助项目有三项,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残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戏曲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其中就读民办学校按每生每年3500元给予减免);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七、普通高中有哪些资助项目?标准如何?

  普通高中资助项目有两项,包括普通高中免学费,主要对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其中就读民办学校按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减免);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八、小学、初中有哪些资助项目?标准如何?

  小学、初中资助项目有三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住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执行,即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民族班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3个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

  九、学前教育有哪些资助项目?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重点是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十、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还利息吗?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离校才需自行承担贷款利息,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可只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进行调整。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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