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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20-08-19 18:39:15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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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9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及目的意义是什么?

    1997年起我省就启动了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到2010年组织开展了4批培养项目,培养了900多名培养对象。2011年省教育厅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出台了《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年)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深入组织开展了省级培养项目2批次,共有484名教育家、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学有所成、通过考核、圆满结业。在前后两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的带动下,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师风、先进教育理念、扎实理论知识、开阔教育视野和精湛业务能力的名教师、名校长,有力促进了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升。

    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已从“有学上”转化为“上好学”的现实需要。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对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着构建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为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提供重要政策支持,切实加大力度并持续加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我省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自觉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奋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发展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办法》共有八章四十六条,主要包括了明确基础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规定了省级培养项目、培养单位、培养学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明确项目的考核评价要求及结果运用,以及省、市、县的保障措施和组织管理要求,确保人才培养项目取得实效。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按照“师德为先、竞争择优、分类指导、均衡发展、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实施培养项目工作。

    第二章是培养项目,明确省级培养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市、县级培养项目分别由各地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具体明确了省级培养项目的培养类型、培养周期和规模、培养方式、培养活动安排、培养内容等。

    第三章是培养学员,明确培养学员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参加培养学员与现有人才计划间关系,名教师、名校长和名班主任各类培养学员的具体要求、推荐遴选程序、退出培养机制、培养过程的要求及任务。

    第四章是培养单位,明确申报培养机构应具备的条件、遴选产生的程序、培养计划和方案要求、培养方式、组建导师团队要求、导师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的任务、培养单位与学员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五章是考核评价,明确要对培养单位和培养学员进行考核评价,并规定了有关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六章是保障措施,明确培养项目所需经费的解决途径、支持标准和使用范围,将培养项目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同时强调对完成培养任务后培养学员的管理和使用等。

    第七章是组织管理,明确任务分工,具体细化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培养单位和培养学员所在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

    第八章是附则,主要明确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属及实施期限。

    三、《实施办法》有哪些创新点和特色?

    《实施办法》既继承保留了原先“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又立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进行了改革创新。与原来的项目实施方案相比,其主要创新点及特色体现在四方面。一是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并就不同层级人才培养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二是省级培养项目更加注重个性化培养,明确要求培养单位建立导师制度,为每名培养学员配备不少于3人的导师团队,由培养学员提出个人发展需求,与导师一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促进培养学员提升专业能力发展。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明确由省财政按照标准给予省级培养项目经费支持,市、县级培养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县级统筹解决。四是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充分发挥好培养学员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原文: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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