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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11:29:5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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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12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5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惊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实现广东教育强省的“幼有所育”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及广东省税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9885所,比2018年增加932所;在园幼儿总数达464.5万人,增加15.4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67.04万人,增加26.48万人;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9.02%,比上一年度提高


3.19%。为推动我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以县为单位编制和实施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稳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增加幼儿园学位尤其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为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二胎”政策背景下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学位需求,解决城镇幼儿园学位不足,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2017年12月5日,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对学位测算、编制规划、落实用地、园舍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等提出了一揽子目标和措施要求。2018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明确非营利性幼儿园等教育设施项目用地所需指标由省指标保障。2019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2019年全省共摸查城镇小区1793个,应配建幼儿园1858所,经排查需要治理整改的幼儿园为569所,已完成治理的有537所,治理进度为94.38%。

二是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优先将街道腾退空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余用地、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等富余公共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二是加强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园和村级园建设。切实落实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的要求。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96.38%以上,建成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行政村比例达80%以上。

三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34所,通过回收、回购、转置等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592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园5000所以上。全省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276所。在统筹使用各类经费的基础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河源等市配套安排了普惠性民办园专项奖补经费。深圳市建立健全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延续和退出机制。佛山实施了生均财政拨款,建立了普惠性幼儿园挂牌制度。

四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力度。2019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7.9232亿元,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体制机制建设。2020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2亿元,比上年增长51.45%。2019年,全省建立起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最低标准逐年提高,从2019年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2021年500元,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按70%、50%、30%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省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资金4.1亿元,比2019年的3.08亿元增长33%。

五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计划,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创新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合作共建,整合师范院校和地市的教育资源,形成教师教育校地发展共同体,显著增强师范院校服务中小学教育能力,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促进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提高幼儿教师持证率。启动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在职教师提高学历水平。扩宽合格幼儿教师培养来源渠道。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学费”政策,到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园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每年8000或12000元标准逐年退费。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范围,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幼儿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列入省“强师工程”支持范畴,每年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幼儿园教师省级示范培训。
    六是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托幼供给体系。我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省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指导托育机构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大普惠托育资源供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出台母婴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大力培养保育员、育婴员等婴幼儿照护专业队伍。

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人民对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的增长,在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优质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师资队伍数量不足且素质有待提高、公办园体制机制和托育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0年省政府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研究出台《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您的建议以及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要求,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进程。《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通过省委、省政府审议,即将出台,为我省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安全优质发展提供政策法律保障。

二是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地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开展未来学前教育学位预测。根据国家和省办园标准,科学编制幼儿园建设规划。落实幼儿园准入制度,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继续扩大规范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严格按照《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每4500人或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同时,将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情况列入各地相关督查核心任务,予以督办和跟进。

三是实施“5080”攻坚行动,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强工作领导和督导。为落实省民生实事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任务,省教育厅将实施“5080”攻坚行动列入2020年度“教育厅厅长突破项目”,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建立月报制度,将“5080”普惠目标列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指标,指导各地政府部门通过公办幼儿园扩班扩容、新建和改扩建、回收回购和转制、购买学位等多种途径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二是推进优化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居)集体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指导各地积极探索,落实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学位建设,促进科学健康发展。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四是继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2020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2亿元,比上年增长51.45%。继续落实好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底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全方位解决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规未规、应建未建、应交未交和移交后举办为普惠园”问题。

六是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教师待遇。完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和培训制度,科学规划省内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师范”建设工作,完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入开展全省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以专业认证引领人才培养改革和质量提升。结合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调整扩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规模,大力推进新设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湛江、茂名、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已建成招生,汕头、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在加快建设,为幼儿师资队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幼儿园教师的补充力度,按照地方需求增加公费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计划,支持和鼓励各地采用多种方式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幼儿园教师按照每年8000元或12000元的标准享受退费,研究生连续退5年,本科生连续退4年,专科生连续退3年,进一步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幼儿园在职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推动各地解决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比例低的问题。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和定期注册制度。要求全省新入职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健全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是继续推动建立0-3岁婴幼儿保育教育体系。积极推动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多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构建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坤,020-37627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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