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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11:29:5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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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08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丽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山区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9885所,比2018年增加932所;在园幼儿总数达464.5万人,增加15.4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67.04万人,增加26.48万人;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9.02%,比上一年度提高3.19%。为推动山区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缓解教师编制短缺、提


高教师待遇等问题,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强化学前教育机构编制保障。2018年以来,我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总纲,着眼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紧盯我省学前教育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资源不足问题和区域城乡校际差异,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合理倾斜、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持续优化。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厘清理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事权,有效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制度保障。出台《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人〔2020〕10号),推进健全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大量村(居)集体等组织举办的幼儿园“登记难”问题,有力加强各地特别是农村公办幼儿园机构建设政策保障。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推进健全编制统筹使用和动态调整机制,想方设法增加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情况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及时按标准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足额补充教职工,持续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保障。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上岗退费政策扩大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园。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到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园任教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退费政策2018年,进一步提高退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每年8000或12000元的标准逐年退费,上岗满1年退1年,研究生连续退5年,本科生连续退4年,专科生连续退3年。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2012年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范围,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2018年,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提出推进实现“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要求,并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两个不低于或高于”范围,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推进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从2016年起,补助范围从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扩大到所有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同时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19年为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加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学前教育“5080”行动计划,着力推动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但是,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言,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过程中存在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在编教师短缺、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有待提高等问题。2020年省政府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为落实省民生实事,我厅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切实落实2020年省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结合您的建议以及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要求,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创新规范幼儿园机构编制制度根据人口流入情况积极向中央争取调剂增加我省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继续抓好我省事业编制的内部挖潜通过事业单位改革等方法调剂编制给公办幼儿园使用;全面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督促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通过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优化区域内幼儿园布局结构,并严格落实幼儿园编制标准,主动作为、挖潜创新,及时核定幼儿园教职员编制。建立完善基础教育教职员编制周转使用制度,加大对各地教职工编制调控力度,切实提升编制配置使用效益,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引导人财物等要素在农村幼儿园合理集聚。

二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精神,督促指导各地保障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推进实现“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总体目标。指导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临聘教师管理,坚持将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确保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支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为临聘幼儿教师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等多种途径,着力解决编制内外幼儿教师待遇差距过大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坤,020-37627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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