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20〕28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卢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综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和省支持建设农村乡镇教师周转房
(一)学校建设标准中明确建设农村乡镇教师周转房。按照建设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对教工宿舍,规定: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分别按教职工编制的50%、60%配置,使用面积均为10每人平方米。规模小的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工单身宿舍可与行政、教师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建设。引进外地教师较多的学校,为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帮助教师解决住宿困难,在上级部门和乡镇政府支持下,在学校周边设立或建设教师周转房,供外地教师在未够住宅前住宿。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支持各地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推进实施边远艰
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小规模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二、统筹推进,做好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工作
一直以来住房政策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乡镇教师周转房问题属地方事权,地方政府应切实承担起推进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体责任,将农村乡镇教师作为乡镇人才纳入乡镇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加以保障,或在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建设农村乡镇教师周转房。
近年来,为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缩小地区差异,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省财政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除一般性转移支付外,2020年省财政还安排了多项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包括: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8亿元、校舍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8.3亿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67亿元、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省财政配套资金10.98亿元。此外,2020年省以上财政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67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方面工作。各地政府可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解决农村乡镇教师周转住房问题予以必要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展农村教育,既是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妥善解决好农村乡镇教师的周转住房,有利于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在乡村学校安居乐教,对推进我省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省教育厅将继续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装修等方式,指导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做好教师周转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窦体阳,020-376270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