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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0 12:27:2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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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256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3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鲁春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教师教学外负担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教育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减少非教学事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进一步优化教师工作环境。

一、开展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部署推进,组织召开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


整治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深入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制定印发《关于抓紧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三是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情况集中摸排,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清各地各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相关报表填写工作以及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从2019年10月起,组织了11个实地核查组,对21个地市进行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把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问题作为督导内容,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二、开展省级教育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清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管理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厅进一步精简规范省级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对原有18项考核工作进行清理,仅保留了1项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创强争先”考核验收工作和1项对高等学校育人工作规范性检查的项目,大幅减少了省级教育工作检查考核事项。

三、开展省级教育类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通过取消、下放、整合、移出清单等多种方式,压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截至目前,我厅仅保留45项行政权力事项。

四、规范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六日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严禁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要求各地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升学率等,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严格规范各类竞赛和表彰活动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举办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的精神负担和工作压力。

五、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快推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用,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教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切实减轻基层学校和教师报送信息的工作负担。

六、规范精简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材料的报送。从2019年起,在教师职称申报工作中明确对教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审核确认后替代证明,切实减轻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负担。

虽然我们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将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各类社会事务和专项工作,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活动等向学校和教师摊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统筹力度,积极协调、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将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工作负担作为教育督导一项重要内容,并指导督促各地统筹规划好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好各类进校园的事项、统筹规范好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远彬,020-3762729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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