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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14:51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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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319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1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徐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行动计划>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团省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仅关系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关系家庭和谐幸福,更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感谢您提出的“制定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计划”的建议。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明确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先后印发《关于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关于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专业要求与工作职责指引》《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内容指南》《关于深化大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目标任务、教育内容、实施途径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工作内容,要求各地各校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场

所建设和队伍建设,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二、列入课程计划,督促各地落实

省教育厅积极推动各地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列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安排一定课时,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通过设立研究课题,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引导广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遵循心理发展和教育规律,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围绕“创强争先建高地”这一教育中心任务,把“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采取积极措施排除学生心理障碍”列入教育强市、强县(市、区)、强镇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三、强化家庭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我省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召开广东省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以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培养青少年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为目标,明确要求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多种途径以及家庭情景剧、亲子阅读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教育经验和心理健康知识交流,利用微博微信、短信、报刊等媒体,向家长和看护人传递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和手段。各地各校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开展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四、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知识传播

联合多部门开展科普宣传,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选树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等途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在主题教育活动方面,省教育厅连续10年依托5月25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和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联合省文明办等单位每年5月举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省卫生健康委举办“健康心理,快乐人生”——世界精神卫生日专题宣传活动媒体见面会,等等。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多途径的宣传教育,让儿童青少年掌握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使家长、学校、社会了解儿童青少年心理特点。在选树典型方面,省教育厅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开展全省、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培育工作,启动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中心建设,辐射带动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不断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提高青少年自我情绪管控能力,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雪峰,376278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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