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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5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23:18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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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337号

C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5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林至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广东省职业教育体系的提案》(第20190506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分析我省职业教育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系列建议。建议切合当前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下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进程中进一步吸收采纳。

一、坚持先行先试,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我省共有职业院校694所,职业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216.90万人,2018年招生规模为82.62万人。其中,高职院校88所,在校生约75.91万人;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606所,在校生约140.99万人。

近年来,我省顺应职业教育从层次教育向类型教育发展的趋势,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构建适应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目标,加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衔接,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加快推进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

(一)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研制工作。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紧扣职业标准、岗位需求及技术进步需要,在74个专业组织开展中职-专科-应用本科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研制,探索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体系,为实现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一是继续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坚持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加强中高职协同合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2019年,全省68所高职院校与213所中职学校在904个招生专业点开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招生总计划45882人。二是支持高职院校面向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学生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岗位要求和专业培养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制,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2019年,全省39所高职院校在153个招生专业点面向中职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总计划12937人。

(三)开展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2013、2014年,先后启动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合办应用型本科专业。2019年,10所本科高校与11所高职院校在21个专业点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24所本科高校与40所高职院校在58个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

(四)大力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6〕5号),引导部分普通本科主动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首批确定广东金融学院等14所高校为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着力培育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与区域产业发展高度融合的应用型高校,推动形成层次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高等教育体系。2018年12月教育部批复同意我省广东工商职业学院与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五)深化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完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办法,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制度。加强专业技能考核,扩大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规模,开展“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为主”的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含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方式,探索高职(专科)、本科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招生培养模式改革。改革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中职学校、省级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择优推荐、高职院校考核,积极探索注册入学。加快构建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开展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条件成熟后将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六)推进普职融通。近年来我省一直着力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打通普职学生合理流动通道,积极探索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您在提案中所提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推行职业启蒙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互通互认非常有远见卓识。当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要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普职学生流动通道,适应学生个性化成长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普职院校课程互认、学分互认等,满足学生学习成长需要;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强化统筹协调,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

(一)完善校企合作法规政策。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2018年广东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职责要求,条例单列一章对校企合作提出政策要求和制度保障。近年来还相继出台《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粤教改办〔2015〕11号)、《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完善政策导向与激励机制,推动行业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加大对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行业企业的表彰与宣传力度。落实鼓励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和收费优惠政策。

(二)搭建校企合作工作平台。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搭建教产对接对话论坛、职教集团、“百校千企”、校园对接产业园、校企协同育人交流会等深度校企合作平台,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商对话。目前,我省共成立66家职业教育集团,参与单位包括371所职业院校、205个行业协会、4000多家企业,全省国家(骨干)和省示范性职业院校90%以上牵头组建或参加了相关职教集团,为我省职业院校200多万在校生提供服务。

(三)完善校企合作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办学、园区办学和职业院校设立企业校区、教学工厂,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办学和通过自建或与学校合作共建企业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成立行业企业人士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深入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应用开发、推广服务平台,主动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成果转化,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主动面向相关行业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和学历提升。您在提案中提出要完善人才供需的信息共享机制,切中了当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要有效解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与就业岗位问题,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信息化服务平台,这其中人才供需信息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工作推动,尽快建立相关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更好地服务人才培养和就业。

三、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职业教育统筹发展

您在提案中提出职业教育的统一管理问题,的确是我们中等职业教育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我省也一直在着力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但这一块与国家层面的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在省级层面实现突破还存在相当困难。为解决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问题,201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14号)和《印发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1〕39号),提出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招生平台、统一经费投入、统一资源配置及统一人才培养评价标准等“五个统一”,统筹推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改革发展。2018年出台的《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立足实际情况,在地方立法层面明确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并明确了其层次划分及主要任务。同时,我们又启动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在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审批后,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实际,进一步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加大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以地市为主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促进区域职业教育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切实提升职业院校发展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坚雄,020-376277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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