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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 20190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24:47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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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343号

C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 20190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广东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提案》(第 20190290号 )收悉。经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的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发展学前教育,事关政府责任,重在全局统筹。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学前教育工作,积极研判全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将学前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统筹考虑,重视学前教育均衡、普惠、规范、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你们提到的公办幼儿园供应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从业人员待遇低、办园方式应多样化、加大经费投入、引入社会资金等问题,着力扩大幼儿园规模,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与规范发展,为儿童提供适切的学前教育。

一、多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分工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省各厅局极力加强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合作。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 年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 号),明确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定由省教育厅采用因素法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其分配因素包括幼儿人数、财力系数、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情况等等。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已联合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2018〕336 号),2019 年全省将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按“迈小步、不停步”的原则,确定了我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最低标准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省农业厅将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建设重点任务,2014 年出台了《 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7年出台了《 关于 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 2018 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将学前教育纳入到“创强争先”系列工程、“奋进之笔”重要项目,先后印发了2017年,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粤府办〔2018〕28号),重点扩大学前教育优质学位、促进城乡学前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发展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将公办与普惠性幼儿园和规范化幼儿园建设作为地方教育“创强”“争先”工作的督导验收重要内容和政府履职的关键指标,推进实施《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16〕4号),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学位资源。2018年底,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136.06万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204.50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0.2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75.83%。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

在广东省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方向专项资金中设立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完善经费申报和管理办法,下达2018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5.75亿,印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区县资金安排、绩效目标、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编制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分配方案。完成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和2017年绩效评价工作,下达2018年和2019年两批次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共计1.378亿。12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 〔2018〕336号 ),明确提出建立全省学前生均拨款最低标准和经费保障及分担比例。

四、加强政策保障,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水平

一是安排落实“两相当”政策省财政奖补资金。资金用于 奖补欠发达地区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和落实“两相当”工 作,根据各地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人数及相关补助比例进行分配。2019 年省财政安排资金预算 8.58 亿元用于落实有关政策。二是支持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为加快我省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乡村教师,2018 年我省开展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试点工作,2019 年省财政共安排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项目预算 11140 万元。三是支持实施“强师工程”政策。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协调发展,省财政每年安排 5.04 亿元用于实施“强师工程”政策,专项用于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强化工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教育提升计划等项目。(建议师资处补充修改)

五、健全监管体系,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管理水平

出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结合教育“创强争先”工作,将省规范化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纳入各地督导验收核心指标。指导各地多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健全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出台《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建立和落实常规化教科研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市和县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

六、以“小学化”治理和“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2018年7月、10月先后启动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创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目前,已确认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等11个单位为“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评选出来自教研部门、高等院校、幼儿园和儿童医疗系统共100名专家为省专家委员会成员。通过小学化治理工作、实验区创建工作,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探索和提炼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特色经验与典型案例,建立“学前教育智囊团”,指导、引领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避免“小学化”倾向。

接下来,我厅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工作重点,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文件,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指导各地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和《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增加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指导各地做好2018-2022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加强统筹,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村级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落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开展2019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做好幼儿园“小学化”、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成立省级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创建与指导学前教育发展试验区,宣传推广幼儿园优秀案例与典型经验,着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朝着规范化、法制化、优质化发展。特别是,我们将在政策落实方面,着力联合地市做好各项政策、文件的清单式管理、过程性跟踪、结果督办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冯婉燕,联系电话:376267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委编办,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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