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成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军人优待优抚的提案》(第20220350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一是高度重视学习教育。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5月,召开第12次厅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省普法办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纳入学法考试内容,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学考。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省双拥办联合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宣传重点,首场活动在武警广东省总队机动支队举行,在广大官兵中产生良好反响。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法律专家进军营”活动,突出宣传《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与《退役军人保障法》一体宣传,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开展“六送”宣讲、线上答题挑战赛和“点亮城市地标行动”等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三是抓好全民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统筹推进。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时机,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报道、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新媒体和公益视频中有视频推送、公共场所有海报。倾力打造国防双拥宣教平台,开展祭英烈、参观国防教育展览等活动,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国防教育主题采访,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国防教育宣传氛围。
(二)完善拥军优属配套政策制度。突出“三后一优先”,即高度重视细化有关“军人优先”政策制度,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后路、后院、后代问题。一是细化完善优待项目和范围。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和《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责任清单》,对军人军属的基本优待项目以目录清单形式一一列明,规定了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等优待内容。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在起草《广东省退役军人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办法》,拟在乘坐市内公共交通、游览公园景区和观看电影等方面,针对有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推出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制度。2013年,省教育厅会同省军区政治部制定《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推出一系列优待政策,如,军人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的,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接收;军人子女入部队幼儿园,按照划区保障的原则,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就近免费入园;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高等学校,在录取分数线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等。三是完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制度。2014年,省政府、省军区制定印发《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粤府〔2014〕34号),对于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随军家属,根据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依据用人单位编制职数情况优先安置或者进行定向招聘;对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已安置因本人原因未就业的除外)给予基本生活补贴,原则上按不低于军人所属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当年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对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纳入当地就业援助范围,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并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等。四是完善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制度。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着力推进精准阳光安置,严格落实年度安置任务,不断完善“直通车”、双向选择、积分选岗、考试考核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有特殊国防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考核加分、照顾安置,将参战参试、作战部队团营主官等法律规定的优先安置转业军官纳入政策照顾对象,明确单列安置岗位计划、优先核增编制等优待措施,协调推动安置单位落实中校以上指挥管理军官相应职务职级。但由于转业军官的职务职级安排由具有干部人事任免权限的党委(党组)确定,中央关于师团级领导职务军转干部职务安排的文件要求为“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对如何“相应”并未进行细化明确,客观上导致师团级领导职务军转干部职务安排不尽一致,待国家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后,我省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进一步细化转业军官安置办法。
(三)建立健全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双拥考评工作机制。省双拥办制定印发《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实施细则》,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命名表彰活动中,高度重视政策法规的落实,分值约占总分的1/3,其中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项目分值占比最高,同时,将各地按时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年度安置任务情况作为重要考评项目。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将“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保障军人军属权益、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通过文明创建助力双拥机制规范、制度健全、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军地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军政座谈、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确保军地沟通协调顺畅,军地合力推动解决一批部队改革急需、官兵急盼等问题。2020年,帮助解决部队建设和官兵“三后”等近130项实际问题。2021年“八一”期间组织12位省领导带队拥军慰问团到驻粤部队走访慰问,深入摸清部队实际需求,举办随军家属就业双选会和招聘会等,努力解决军人后顾之忧。三是健全示范引领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积极为深圳、河源、清远、湛江、惠州等市设立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双拥工作表扬奖励项目,评选表彰了一大批双拥先进工作个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调动全社会参与双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务实举措,进一步提升我省拥军优属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拓展“互联网+双拥”阵地平台,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配合省军区、省委宣传部等做好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等,营造拥军优属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完善配套性政策法规。加快推进《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修订工作,计划纳入2023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有关要求,配合省军区、省教育厅制定出台我省具体实施办法,优化军人子女入学流程,加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三是加强双拥工作考评监督。继续发挥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双拥工作情况作为表彰评选活动的重要参考,抓好新时代南粤双拥创建工程,健全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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