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能源管理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助力法治广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思路举措,为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听取全局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汇报。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2年)》和《信访工作条例》,强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能源现代化治理,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述职内容。
3.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局党组部署,制定局2022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提前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作出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对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价检查,以查促改,提升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能源体制机制。
1.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一是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完善中长期电力市场体系,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全年连续运行。用好国家电价上浮政策,疏导企业发电成本,调动企业发电积极性和持续性。稳步推进发电计划放开,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扩大至约3000亿千瓦时,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扎实推进售电侧业务放开,规范完善售电公司管理制度和零售市场体系。二是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管网运营管理机制,减少供气层级,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争取国家在广东省设立天然气市场服务中心。
2.大力优化能源营商环境。一是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新增完成31个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有力提升农村供电质量。累计建成加油站6077座、电动车充电站超5500座、充电桩超20万个、临时撬装LNG加注站5座。我省充电设施保有量和加氢站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形成覆盖电动汽车日常出行范围的充电网络。二是“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作为组长单位,牵头发挥广东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统筹作用,落实《广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完成台账任务,推动全省10千伏高压用户办电“零投资”,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节约办电投资额居全国首位,获国家能源局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进修改《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起草《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究国内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论证咨询,充分听取公众、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结合我省实践经验,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工作。
2.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畴,并实行动态管理。遵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必须经过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49次,局务会31次。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积极主动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有关单位和企业征求《《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决策意见,积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提升决策参与度和公信度。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清单要求,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开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照合法性和规范性标准评查执法文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 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管。一是完善制度文件。动态更新《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对象库》和《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人员库》,制定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二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为督促检查对象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和合理利用能源,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抽取30个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检查结果。对协鑫海丰100MWp农业光伏发电、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隆30MW渔光互补发电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推进项目合法合规建设。三是加强能源领域招标投标随机监管。规范随机抽取工作流程,联合电力、油气行业熟悉招投标业务的专家对“粤西500千伏网架优化一期工程”“广东珠海LNG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和“国家管网广东省管网茂名-阳江干线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检查。
3. 加强节能审查和节能监管。一是加大节能审查力度。印发《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以超常规力度实施重大项目能耗要素保障十条措施,大力支持低能耗、高附加值和能效水平高的项目,以及强链补链延链的重大工业项目等办理节能审查。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节能监察。印发《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节能监察。三是大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高压态势,全省“挖矿”IP数量大幅下降。
4. 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印发《全省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与能源业务工作融合“六条要求”》,制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组建全省能源安全专家委,编写《广东省能源安全检查表汇编》,明确14类29个模块190项重点检查事项,持续夯实能源安全检查基础。二是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核查识别全省油气管道风险点危险源469项、高后果区1065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清理管道占压隐患224项,提前完成管道占压隐患清理任务。三是开展能源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6个检查组,联合市县两级能源主管部门,共出动128人次,对70家能源企业、8个能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共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285处,及时向当地移交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要输电通道和重点企业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能源安全。四是开展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会同税务、公安、生态、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健全成品油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整治,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
(五)强化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监督。
1.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2022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9件,其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提案》被列为省委书记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系列提案》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深入地市扎实开展“深调研”,召开研讨会研究痛点难点问题,与代表委员加强沟通,充分吸纳、及时回应提案人意见建议,主办的建议提案满意率为百分之百。
2. 严格接受行政监督。把迎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发挥好省保障电力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和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各地市、能源电力企业加强能源监测预警,保障电煤、天然气供应,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加快推进重点电源电网工程建设投产,协调争取省外电力送粤,做细做实用电负荷管理,全力应对能源电力供应多重严峻考验,全省未实施用电负荷管理,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3.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印发《局咨询投诉事项办理工作办法》,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勤打电话、真诚沟通、深入研究,推动矛盾化解。所有信访事项均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办理。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省能源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培训提升法治思维。采用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与局机关统筹推进模式,学习重大行政决策、随机抽查检查等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在省级主流媒体平台上建设“广东能源”宣传专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发布10张宣传海报、2份图解,积极开展全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能源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保障服务全省能源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扎实的作为,全面提升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能源工作筑牢法治根基。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推动:
(一)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进能源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稳步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法治机关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制定局2023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国家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尽快推动出台《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扎实推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三)着力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每年组织开展二期以上法治专题培训,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局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推动局党员和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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