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301号
深圳中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台光源加速器装置、27条光束线站、光源主体建筑、低温中心、科研楼、能源中心等。主要设备包括电子枪、脉冲功率源、固态功率源、低电平、磁铁电源、波荡器、低温系统、空压机、空调通风设备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06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9638万千瓦时;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8.0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其中1#主体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672.22千瓦时/平方米、2#低温中心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254.34千瓦时/平方米、3#科研楼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248.07千瓦时/平方米、4#能源中心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4838.39千瓦时/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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