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87号
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台40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公用设施,主要包括燃气轮机、燃机发电机、蒸汽轮机、汽机发电机、余热锅炉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3718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89110万立方米,年供电量406848万千瓦时,年供热量800万吉焦;项目综合热效率76.5%,热电比54.62%,供电煤耗不高于177.67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煤耗不高于35.92千克标准煤/吉焦。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