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86号
年产7000吨钴金属量产品(含原已建成的2000吨)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电池级四氧化三钴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配置车间、浸出车间、萃取车间、合成及煅烧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原料成品库、锅炉房、办公综合楼、倒班宿舍、食堂等,主要设备包括回转窑、反应釜、压滤机、萃取箱、MVR蒸发器、锅炉、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四氧化三钴9615吨(钴金属量7000吨)、电积铜89吨、氧化亚镍53吨、高纯硫酸锰1892吨、石膏78386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740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343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812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488.77千克标准煤/吨、四氧化三钴工序(硫酸钴溶液-四氧化三钴)钴金属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033.58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