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85号
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10万吨/年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装置生产区、油罐区、装卸区、附属设施区等,主要设备包括闪蒸塔、汽提塔、熔盐炉、换热器、离心泵、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轻润滑油7300吨、基础油32190吨、润滑油成品32470吨、抽余油8930吨、再生尾油15000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921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48万千瓦时、1.2MPa蒸汽消耗量不高于48240吨、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304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电耗不高于78.04千瓦时/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6.12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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