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能源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新型环保增塑剂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12-16 19:10:54
字体: [大] [中] [小]

粤能许可〔2022〕284号

  新型环保增塑剂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95000吨新型环保增塑剂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实验楼等,主要设备包括反应釜、换热器、离心泵、潜污泵、搅拌机、导热油锅炉、冷水机组、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45000吨对苯二甲酸二辛酯、10000吨偏苯三酸三辛酯、10000吨已二酸二(2-丙基)庚酯、10000吨已二酸二辛酯、10000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10000吨邻苯二甲酸二(2-丙基庚)酯。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894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9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21万立方米、1.0MPa蒸汽消耗量不高于21731吨;项目对苯二甲酸二辛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6.04千克标准煤/吨、偏苯三酸三辛酯、已二酸二(2-丙基)庚酯、已二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2-丙基庚)酯等其他增塑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5.53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