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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2-01-13 18: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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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切实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研究社会问题、回应诉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成果转化,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216件,其中主(分)办件80件,会办件136件。除省委书记督办重点提案《关于充分释放“双区”建设效能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 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系列提案》,其余提案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将电子文档上传至“数字政协”系统。

  二、书记督办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关于充分释放“双区”建设效能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 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系列提案》(第20211048号,由第0030、0060、0173、0277、0386、0421、0758、1043号提案整合而成)被确定为李希书记牵头督办重点提案,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我委主办。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配合省委办公厅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将8个提案梳理为7个专题,成立了7个专题小组分别组织研究,各专题牵头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省委办公厅统筹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珠江口东西两岸的深圳、惠州、珠海以及北部生态发展区的清远、韶关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9月15日,系列提案答复意见报送省委办公厅;11月18日,林克庆、张福海同志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对答复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已形成答复意见送审稿,拟于近期提请李希书记审定。

  结合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我们同步将委员提出的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充实到关于支持佛山、东莞、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中。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纳委员意见建议,将其转化为一项项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双区”建设、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政策保障。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委内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把好关的领导机制。为强化重点建议提案“一把手”责任制,我委制定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方案、省发展改革委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工作规范以及办理规范流程图,把重点建议提案办理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高质量推动全年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的要求,我委结合实际,完善细化各项办理机,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修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工作规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一把手”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及《2021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等,明确了从签收、分派、办理到回复、公开、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结束后有总结。一是分工机制。明确由法规处负责统筹,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实行归口管理、统分结合,优化办理流程。二是协商机制。在今年提案交办工作之初我委建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粤政易沟通群,便利专业处室提前了解提案交办情况,有效提高办理处室协调沟通效率。三是督办机制。坚持将督查督办贯穿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将提案办理100%纳入督办事项。强化台账管理,对承办的提案办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沟通情况、调研情况、答复办理、委员反馈等进行造册管理,详细记录进展情况并定期通过办公内网提示、短信提醒等形式加快办理进度。四是公开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委内制度,强化公开审查主体责任,坚持开门办提案,依托“数字政协”系统,向委员公开办理工作全过程,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众公开办理结果。

  (三)强化沟通联动。加强与委员沟通和办理过程中的调研工作,将这两项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抓落实。办理前,与委员充分沟通,了解提出提案的意图和对我们的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委员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认真征求委员的答复意见。坚持所有主办件百分百沟通,重点提案更多采用上门调研座谈的方式与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如在办理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督办的《关于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的提案》过程中,我委黄恕明副主任组织有关会办单位与提案单位省民盟和提案督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进行座谈,就提案办理情况沟通协商,介绍了提案办理和答复总体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研究推动下一步工作。

  四、取得的实效

  (一)通过办理工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之一,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议,我委在办理过程中,逐一梳理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合理化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在印发实施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按照“科学集中、区域集中”和“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针对关于将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和中山光子科学中心纳入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议,积极推动将上述项目列入《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结合我省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强省的要求,加强对创新平台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研究论证,积极推动有关重大创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列入相关规划文件,通过省级科技体系的平台建设、科研项目、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通过办理工作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国家明确提出了有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目标任务,委员们针对这一领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我们在研究起草《关于完成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稿过程中,充分采纳吸收委员的意见建议,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针对有关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建议,《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未来五年新能源产业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安排,正在编制的《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了“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其他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内容。针对加强海上风电发展的建设,积极研究有关支持政策,加紧研究制定省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已规划核准的省管海域项目建设。 

  (三)通过办理工作推动我省“都市圈”建设,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关于大湾区“都市圈”“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广东五大都市圈”的融合发展等提案,委员从基础设施一体化,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引领作用,加强产业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我委在开展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的过程,积极吸纳有关意见建议。在相关规划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国家级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支持珠海和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辐射带动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也明确要强化五大都市圈中心城市枢纽功能,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珠海、汕头、湛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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