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
4月24日,揭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暨业务骨干座谈会在榕城区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价格认定任务。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郑立彬局长主持会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宏波到会并讲话,各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2017年,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发展和改革(物价)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价格认定机构的精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价格认定各项工作取得稳步发展,多次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认可及表彰。
一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在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经费紧缺的情况下,主动作为,务实高效地配合纪检监察、行政、司法机关做好涉纪检监察、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依法、及时出具了价格认定结论书,为纪检监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年全市共办理涉纪检监察、刑事案件业务2412宗,价值约4491.1万元。没有出现异议案件。
二是工作质量得到提升。2017年6月,组织有关业务骨干对全市价格认定机构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出具的价格认定案卷进行评查,坚持以“查问题、找原因、促改进、提质量”为目的,规范了价格认定过程各环节,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
三是机构建设得到发展。县(市、区)价格认定机构积极贯彻领会《价格认定规定》精神,理顺职能及经费来源渠道,促进机构健康发展。揭东区中心经费来源渠道转为财政核拨,机构规范化建设得到提高;普宁市中心不断加强对党章党规的政治学习,深化对《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理解和运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揭西县中心狠抓价格认定程序规范,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惠来县中心在无行政经费,无全员财拨工资的情况下,全力以赴,及时高效地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提供重要价格依据。
四是创新方式,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为进一步探索本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服务基层的新途径、新方法,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8月,在惠来县隆江镇桥埔社区试点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聘请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中具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群众威信高,热心调解处理工作的同志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兼职调解员。此举有利于缓解价格认定机构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涉及社区重大、复杂、疑难的价格争议事项与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协同调解处理,也有利于提高调解成功率,发挥价格争议调解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价格争议中的衔接作用。
2018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要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以持之以恒地抓好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规范,要以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分片评查活动为抓手,坚持以查问题为导向,立足以提质量为目的,确保价格认定程序和结论客观公正,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二是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不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新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方式,找准切入点,推进我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力争今年在普宁市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进商场、进社区、进景点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三是要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支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要以价格认定学习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地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集体讨论,共同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袁宏波副局长对2017年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在涉纪检监察、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价格认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要严格程序规定,要严格涉案物价格认定操作程序,以《价格认定规定》等文件依据,依法高效地办理价格认定案件,客观公正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三要坚持廉洁奉公,严谨受理每宗价格认定案件,增强廉洁意识,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始终做到干净干事,廉洁认定。
会上,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揭东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案例)进行深入讨论。会议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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