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价格认证中心 陈庆仁 肖巧玉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价格认定机构是价格服务的重要窗口,是价格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价格争议调解指的是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的行为。这项工作不仅可以调解公民之间的纠纷,还可以调解公民与法人之间和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争议。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阶段,社会利益格局趋于多元化、复杂化,群众法制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因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导致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其诸多矛盾往往都通过价格形式表现出来。由于价格问题的复杂性,政府难以对所有可能出现争议的问题都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些价格争议若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不仅给企业、个人带来较大的经济成本,还会引发上访、投诉,甚至演变成重大的群体性、恶性事件,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对确保民生诉求渠道通畅,化解人民群众价格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起诉追究,建立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绝大部分社会矛盾主要是由经济纠纷引起的,这明显表现在价格矛盾上,比如市场价格、突发交通事故、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等,大量调解和处理这些市场中出现的各种价格矛盾的任务已经落在价格认定机构的肩上。这就要求价格认定机构要发挥好工作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能力,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好社会稳定,创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当好参谋助手。
近年来,陕西省、四川省、福建省等多地均出台了相关的价格争议调解政策文件,这就更加坚定了价格争议调解在市场经济调节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广东省在价格争议调解方面也作出了相应的举措,不仅最早提出了价格争议调解执行的办法文件,还联合协助多地进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经验交流调研。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点是,每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都是不可复制的,这就要求在价格争议调解的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工作着力点上做好更准确的判断,才能“对症下药”。也正是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实际治安情况不同等,我们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找准落脚点以及切入口来进行这项工作,以下是如何更好地开展地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浅析:
一、体现政治高度
全面构建“一心两极双支点”的发展总体格局,2017年1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将湛江定位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湛江一次次被赋予高规格的战略定位和发展重任。为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交通是基础,产业是动力,区域是平台,而重点项目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政府部门的推动与保障。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必须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在征地拆迁、三旧改造、道路建设、环境治理等问题上主动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矛盾双方提供价格调解,将矛盾化解。通过价格争议调解解决重点项目的进度问题,全面统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与重点项目工作实现前推后进的局面。
二、加强工作深度
价格争议工作网络以创新方式适应新常态,价格认定机构应该将价格争议调解视为解民生之忧排民生之难的首要任务。湛江是粤西地区,大多数纠纷的起因均源于基层群众与政府、基层群众之间的矛盾,通过高效的价格争议调解便捷地解决双方之间的利益矛盾,不仅体现了基层工作的良好作风,更能充分加强基层工作的深度。许多主管部门把价格争议调解纳入工作重点,探索出多种价格矛盾调解方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正当权益。
三、聚焦当地实际
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区经济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以“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主线突出调解重点,结合当地实际需求,突破重点,围绕民生利益,在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方面面,通过调解,及时解决纠纷。总而言之就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案制宜,采取灵活方便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力争调解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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