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东莞市发改局,同意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主要任务调整为: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工作;承担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等情形的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工作;负责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更名后,该中心机构性质、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维持不变。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