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价格认证中心 黄文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活动的精神,切实保障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积极防范工作风险,江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在市发改局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结合辖区内价格认定案卷自查和抽查的情况,于8月2-4日召开了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查情况反馈会议。
考虑到本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价格认定案卷质量方面,地区差距较大,为进一步明确价格认定案卷质量的重要性,江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单独约谈分管局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的方式,分别召开了案卷评查情况反馈会议。会上,市中心根据《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价格认定文书格式参考样本和价格认定结论书中价格内涵、认定依据、限定条件、其他事项等明细样式,提供给各市(区)中心。同时,市中心在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协助下,认真分析被抽查到的价格认定案卷,逐条核对,对各市(区)中心在受理、实物查验(勘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价格认定结论撰写等环节中不符合《价格认定规定》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细分,并形成原因分析和补救整改措施材料,及时向各市(区)中心反馈,确保通过此次评查活动促进该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
通过此次价格认定案卷评查情况反馈会议,江门市各市(区)价格认证中心对自身在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清晰认识到价格认定案卷质量和价格认定人员队伍稳定的重要性,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稳定价格认定人员队伍,不断提高价格认定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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