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 符绪洋
为全面贯彻全面依法行政,防止行政公权力滥用,保障价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近日,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台《东莞市涉嫌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受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办事机构严格履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个政府用权的标准,以行政政务服务形式和标准,受理涉嫌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
服务窗口业务受理是关系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单位形象的重要环节。因业务量大、工作时限短,为最大限度满足公安机关办案需要,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采取“受理即办理”方式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涉嫌刑事案财物价格认定业务受理与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收单”式受理不同,虽然面对的服务对象、服务事项不变,但价格认定受理人员除接收、审查核实价格认定协助书填写是否规范外,还要核实协助书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当场(或约定时间)查验实物状况,判定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确定是否需要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提出决定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意见等工作,比一般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更加严谨、科学和规范,审查的材料和内容也更多更加具有个性化。因此,为避免受理工作“设门槛”、“提标准”、“打茬子”,无限制放大不予受理权限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发生,东莞市出台《规范》,旨在从价格认定受理人员数量、业务范围、审查核实内容、作出行政决定的权限和时间等进行规范,并规定什么情形下应当受理,什么情形下不予受理,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通知提出机关补充材料等具体行政行为等等。
《规范》还要求价格认定机构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完善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在办事窗口、网站、微信平台等公开办理价格认定事项应提供的材料内容、办事流程以及其它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5年来,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已建立一套较完整且规范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体系。这个工作体系包括业务受理、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网络平台、审批制度、监督机制等等。接下来,东莞市还将研究制定价格认定工作风险防范机制,用制度笼子防止价格认定人员随意使用自由裁量,防范因政策缺失和个人习惯所造成的工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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