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
为巩固深化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年成果,提高本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6月13-14日,揭阳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组织有关业务骨干对各县(市、区)价格认定机构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出具的价格认定案卷进行评查,坚持以“查问题、找原因、促改进、提质量”为目的,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经评查发现,各县(市、区)价格认定机构参评价格认定案卷整体质量符合要求,材料齐全,方法适当,程序合法等;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价格认定协助书及协助表文书格式填写不规范、价格认定结论书引用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文件规则不正确、思路不清晰、采用方法不严谨、勘验记录和市场调查记录内容不够详实等问题。针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揭阳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郑立彬局长要求各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学习,狠抓规范,提高质量。要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质量。各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要组织价格认定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及《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等精神实质,强化对价格认定规则、会议纪要、司法解释等文件的理解运用,依法严谨地开展价格认定;要注重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挑选出具有复杂性、特殊性价格认定案件进行讨论,集思广益,防范和规避风险的发生;要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以事实为根据,正确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高标准严要求对标的价格进行测算;要深刻认识价格认定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及时效性的问题,通过鼓励和正确引导有条件的人员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及司法考试等,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各级价格认证中心要紧紧围绕“聚焦一个中心”、“打造四个品牌”、“强化五项支撑”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档案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普查、自查与互查的形式开展质量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总结经验,规范价格认定行为,为确保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