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价格认证中心 林燕华
价格认定工作直接服务于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执法,利害关系大,时限要求高,工作风险大,在实际工作中,价格认定业务受理环节尤为重要。为加强价格认定法治化建设,规范价格认定行为,避免产生争议,规避工作风险,阳江市价格认证中心从7月1日起严格贯彻执行《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着力规范价格认定业务受理。
在接到价格认定协助书后,由专人对协助书进行审查,特别是重点审查价格内涵,因为价格内涵是涉案标的所处不同区域、时期、形态的真实价值,涉案标的价格内涵指向性越强,越能反应标的真实价值。对于价格认定标的描述不清、价格内涵、基准日等不明确及材料不全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即现场或电话告知提出方,要求其明确价格认定基本事项和补充有关材料。还重点抓协助书的提出时间,当天受理的协助书落款时间必须是当天的,否则不予受理。
对部分技术含量高的价格认定标的,如贵重金属、珠宝及其制品、高岭土矿等,必须附有关专业部门技术(质量)鉴定(检测)报告书;假冒伪劣物品,须提供有关部门技术(质量)鉴定证明。
对灭失涉案标的价格认定,要求提出方确认其灭失前的形态和状况。如标的是机动车,就必须确认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号、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初次登记日期、新旧程度等。价格认定人员可协助提出方明确标的形态和状况,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确认后,认证中心方可受理。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