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曾幸福主任一行到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定调研工作。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文谦向曾主任一行汇报了佛山全市价格认定机构、人员建设和业务开展等情况。佛山全市有市中心和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等五区共6个机构。机构性质均为事业单位,其中,市中心和南海区中心已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业务工作主要有刑事案件物品价格认定,海关、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的非刑事案件物品价格认定,价格咨询服务等。
佛山市的亮点工作一是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管理系统开发和升级。佛山市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工作,从2006年开始先后开发运行了《佛山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受理系统》、《佛山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系统》。《佛山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受理系统》是由提出、受理、受理状态及进度、短信告知等网上全操作平台,面向全市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涉案财产价值进行核定的工作,市及各区价格认定机构在系统里分别接受各辖区案件的受理。目前,市中心及高明区中心基本100%实现完全网上受理,南海区的网上受理案件宗数也达到70%,其它区正逐步推广及应用网上受理涉案财产价格认定。《佛山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系统》是市中心和各区中心受理案件后将数据转入该系统进行价格认定的内部操作的管理系统。该系统是按照佛山市中心及属下各区的工作业务流程以电子化的方式设计的,以实行全市价格认证中心实时联网办公,统一价格认定平台,统一价格认定标准和方法,认定结论、基准价格等数据共享,自动完成各类价格认定统计报表。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失误,两套系统的运行得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一致称赞和广泛好评。为配合《价格认定规定》的实施,新的《佛山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系统》3.0版本正在抓紧测试中,争取在7月1日投入运行。二是每年坚持开展价格认定档案互查工作。该工作从2004年开始,一直坚持至今。原来在本市各区开展,近几年,他们也走出去,先后与广州、东莞、肇庆、云浮、惠州等市中心联合开展年度价格认定档案互查工作,及时了解兄弟市的工作动态,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经验。通过互查,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开阔了视野,增长了专业知识,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对价格认定工作不断规范及完善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调研中,佛山市还汇报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开展情况。他们通过向佛山市法制局去函,申请明确佛山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为行政裁决类事项的行政执法主体,并得到市法制局复函。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能,经佛机编 [2014]17号文批复,同意在佛山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加挂“佛山市物价局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牌子,现更名为“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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