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公安厅作出了在全省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黄埔区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涉毒、涉黑恶、涉盗抢专项和涉食药制假、涉诈骗的“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在这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各类案件涉及财物价格不明的,需要区发改局价格认定部门作出价格认定,黄埔区价格认证中心克服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少、价格认定任务重的困难,依法依规、科学合理、高效及时圆满完成了价格认定任务,得到了区公安机关的好评。
主要特点: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2015年初,省、市、区组织开展 “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黄埔区发改局领导极为重视,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局领导要带头提高思想认识,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区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效及时、依法依规做好价格认定。二是安排一名副局长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亲自抓好落实。三是价格认证中心全权负责此项工作,每半年向局领导专题汇报,重大问题及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先后5次亲自过问办理“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情况。分管副局长亲临现场与价格认定工作人员一起勘察实物,一起探讨价格认定疑难问题,一起审议重大价格认定案件。
(二)分工协作提效率。针对“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案件,公安部门从收集证据到移交材料到检察院,时间紧,有的案件涉案物品需要价格认定的时间非常短,为了保质保量、客观公正、科学高效、依法依规作出价格认定结论,认证中心从两个方面做到:一是建立分片包干制。将区公安分局下属各单位分成三大片,仅有的三名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各负责一片,作为主办人,负责整个价格认定的全过程,另安排一名人员协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效及时。二是加强内部的配合协调。主办人员接到协助认定材料后,协办人员全力做好配合认定和审核工作。中心通过主动调整提高效率,有效保证了价格认定提出机关的办案时间,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黄埔的社会稳定。
(三)重大疑难问题勤研究。为了确保每一宗价格认定案件质量,一是加强集体审议。超过10万元以上的案件,尤其对假冒伪劣产品案中价格认定金额巨大,都规定要组织集体审议,让大家各抒己见,提出意见,形成共识,大家在集体审议表上签名确认后才可发出结论书。二是疑难问题多研究。对寻衅滋事案、破坏公私财物案中的涉案物品,遇到有实物,但没有准确的品牌、型号或规格,生产厂家也不明确,无法采集价格时,要不要认定价格,能不能认定价格,怎么认定价格,主办人向中心主任及时提出讨论议题,中心主任立即组织研究,大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几点体会:
(一)思想认识到位,是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前提。从局领导到中心工作人员,大家要从打击犯罪、维护黄埔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平安黄埔的高度来认识,拧成一股绳。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一开始,区发改局领导就开会研究布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导,中心人员做好分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提高效率,有力地保证了“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及时做好沟通协调,是提高价格认定效率的保障。为了做好“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工作,减少弯路,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沟通协调必不可少。在接到协助认定材料和价格认定过程中,发现资料有瑕疵或错误时,及时与提出单位联系,以便对方及时查证修改;在作出价格认定结论时,及时告之对方;主动上门宣讲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分发相关资料,解答有关疑难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严抓细抠,是保证价格认定结论书质量的关键。作出的价格认定结论,关系到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问题,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做到严抓细抠,保证每一份价格认定结论的质量。一是严把受理关。对每一宗涉案物价格认定,严把材料受理关,协助书上多余的字眼要求提出单位去掉。二是做好勘察实物关。实物勘察时,发现与价格认定提出资料不一致的,要求提出机关立即纠正。三是严把采价关。反复比对价格,做到公平合理,真正做到了严抓细抠。黄埔区价格认证中心没有一份价格认定结论书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失误出现复核现象。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