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价格认证中心 陈乃武
价格认定程序是指为价格认定机构及认定人员完成价格认定工作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价格认定是一种价格行政确认行为,是依职权的行为确认。作为价格认定的主体是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受法律程序性和实体性的约束。因此程序对价格认定工作尤其重要。《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第二章价格认定程序,明确价格认定过程中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包括价格认定的提出受理、人员指派、认定的实施(实物查验或勘验、听取意见、市场调查)和价格认定结论的形成和送达,以及价格认定文书的归档等。规范价格认定程序的目的,一是为保证价格认定行为的合法性。价格认定行为受法律、价格法规、规章以及行为规范约束,有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的责任;二是为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保障价格认定客观、公正。价格认定由一系列工作构成,过程决定结果。价格认定工作不仅体现在结果,而且体现在过程中;三是为保护价格认定人员的合法权益。程序的规范,可预防风险,达到合法抗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勤勉尽职尽责的体现。
因此,在价格认定过程中,对价格认定程序要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一、要明确价格认定基本事项,才能受理价格认定
价格认定人员接受提出机关出具价格认定协助书时,应着重审查其与价格有关的资料,即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以明确价格认定基本事项,审查重点如下:一是要审查价格认定的目的,即价格认定结论的用途,包括案件名称、基准日(案发日或破案日);二是要审查价格认定的具体对象,即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处区域、环节、特殊商品或其他应附带的真伪、质量、技术检测鉴定报告;三是要审查协助书文书格式以及分级受理规定。提出机关的协助书应当符合《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的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价格认定机构只有在明确价格认定基础基本事项之后,才算是正式受理,才能开展勘察或者查验工作。
二、制定价格认定作业方案
作业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价格认定工作的难易程度、现场勘查或查验重点、收集资料的要求和关注重点、拟采用方法和技术路径、拟定的工人进度和时间管理安排和人员指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风险应对措施等,方案尽量做到全面合理。
三、认真细致开展现场勘验或查验,全面了解标的情况
全面了解认定标的的真实性,验证提出机关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掌握影响标的的价格或价值的各类因素,了解认定标的的状况,包括物理状况、技术状况、经济状况和权属情况。查验方式可根据标的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全面、重点或抽样方式。对属性特殊,专业性强的价格标的,可同时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对现场勘验受限情况处理,分主观受限和客观受限。主观受限是提出方无法提供完整实物进行勘验或当事人不配合,被害人与损害人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形。客观受限是标的的性能、置放地限制或涉及商业、国家级秘密限制。如容器中的气体,管道中的液体、养殖的水产、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地下埋深管道,空中架设的线路,海上航行的船舶等。对于勘验受限的处理,首先可以考虑替代程序,比如海上的船舶如果取得船舶登记证,近期船级社的检测报告,依据这些资料也可对其进行了解。其次,考虑程序受限以及执行替代程序导致认定结果合理性受影响,应按灭失物进行价格认定,并在价格限定中全面披露,包括受限情况,替代程序以及影响标的认定思路和结果情况。
四、价格认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价格认定资料来源于公开市场和提出方或相关当事人。公开市场信息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但信息完整性不够,如各类标的的交易信息。提出机关提供信息完备度高,相关性好,如珠宝检测报告等专业报告,可采信度较高。采用公开市场信息,开展市场调查要做好记录,包括调查事项,调查时间,调查方式,被调查人和调查途径等,被调查人未签名的要注明情况。同时,要对市场调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调查。
五、分析测算和撰写价格认定结论书
价格认定小组应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价格认定相关规定规则,结合价格认定标的的相关特点,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和方法进行测算,并形成测算说明。测算说明包括认定方法,公式选用,数据来源,参数采用依据等。认定小组人员成员要在测算说明表上签名。价格认定小组根据测算说明,依据认定文书格式,撰写价格认定结论书。撰写价格认定结论书过程中,应注意明确认定标的价格内涵、价格认定基准日、认定方法和作出结论性质。如果是无实物,要在价格认定限制条件中,注明价格结论为参考价格。
六、内部审核及后期档案管理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对价格认定结论及相关资料进行内部审核。对重大、疑难的价格认定事项应提交集体审议并制定集体审议记录。要对认定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分析要点:首先对认定资料的质量、认定参数的合理性和运用的正确性进行分析判断;其次,对认定结果与认定目的、价格内涵、认定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分析;第三,对认定结果的增减值进行分析,尤其是本次认定案件的金额起点,罪与非罪的金额起点,法院量刑大小的金额节点,要注重分析确定原因,判断其合理性。价格认定结论经审核后,由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自签发日起生效。价格认定结论书制作完毕后,要移交给档案管理员。应在价格认定工作结束后30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证办[2016]234号)和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认定案件评查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87号)要求,要认真做好归档工作,加强价格认定资料的后期管理。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