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价格认定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省价格认定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的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于5月23-26日、6月27-30日,分别在揭阳和阳江市组织举办了两期全省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共约3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省价格认定中心翁怀宇副主任主持,曾幸福主任出席两期培训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张惠涛副调研员、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叶成青副局长分别出席培训班开班式,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符绪洋主任及省中心四位业务骨干担任培训班主讲人。
省价格认定中心曾幸福主任在培训班动员讲话中指出,举办全省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是适应新形势下价格认定工作的要求,也是省价格认定中心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必将对参训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价格认定是一项行政确认工作,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遵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定的标准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二是要珍惜机会,加强交流,取长补短。举办这次培训班为大家提供一个相互了解,集中学习的机会,在新形势下,如果不及时学习领会新的政策文件,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拓展新视野,势必会触发工作风险。基层的同志业务量大,人手少,工作紧张,集中学习交流的机会不太多,大家要充分利用这次培训班的平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三是要专心听讲,融会贯通。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深入思考,学以致用,要带着问题学,紧密结合岗位实际,把学习与思考很好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的新思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符绪洋主任的《价格认定操作规范》、省中心刘杰的《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讲解、省中心黄麦秋的《机动车价格认定规则》讲解、省中心蔡茂声的《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讲解、省中心吴诗隆的《价格认定工作与法治思维探讨》等内容的专题授课,课程内容充实,非常符合当前工作实际,解决了不少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使每一位参训人员受益匪浅、印象深刻。学员们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培训班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到位,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强,对加强交流,提升价格认定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全省价格认定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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