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 吴衍浩 黄桂林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年建设活动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价格认定业务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市涉嫌违纪案件、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行为,进一步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6月29-30日,揭阳市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在普宁市召开会议,集中对近年来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案卷)进行互查、检查。
通过互查、检查发现,全市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价格认定结论书(案卷)提出程序合法、认定方法选取得当、计算过程准确、文书格式使用规范、归档资料基本齐全、装订整齐美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勘验记录和调查记录内容不够详实、未使用档案封皮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中心要求各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等文件抓好落实,规范价格认定行为,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会议要求做到: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严格程序规定,依法科学认定;三是要规范档案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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