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价格认定工作,按照《2016年省发展改革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安排,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6月13-15日在广州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业务培训班”。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吴宝森主任、综合部张明主任和张昌瑞同志一行出席了培训班并进行专题授课。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主任及业务骨干共200人参加培训。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维保同志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他指出,价格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是资源配置的风向标。价格认定工作在整个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控工作中不可替代,是保证执纪执法,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价格认定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对价格认定工作整个领域的深度提升,为拓展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了新机遇;为服务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赋予了新使命;为价格认定具体工作有据可依明确了新规范。全省价格认定系统要认识到位、学习到位、贯彻到位。
对具体的贯彻工作,吴维保同志强调,要围绕准确适用《价格认定规定》这个关键,做好“一二三”。也就是确保一个目标,即确保价格认定法治化;抓好两项当务之急,即抓好定位定责定规矩和统一称谓两项当务之急;致力于三个转变,即以学习贯彻工作为契机致力于价格认定从受托办理向独立作为、从单一职能向综合职能、从一般调解向司法确认转变。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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