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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刊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文章: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 加快推进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 时间:2024-07-30 12: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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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

加快推进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刊登于《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期刊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刊)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民营经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广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全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五次亲临广东,足迹遍布南粤大地,调研了深圳腾讯计算机、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潮州三环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对广东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明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学深悟透,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   

  (一)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调研时指出,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很大,前途不可限量。党中央一直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点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述,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重要意义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和庄严承诺。2021年1月施行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产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充分表明,我国坚持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伟大实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要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重要论述,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更加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内涵要义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用“亲”“清”两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新时代的政商关系,为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激励广大党政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又守住底线不以权谋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新时代广东民营经济发展蹄疾步稳、续写辉煌

  广东商业文明源远流长。从古至今,粤商都是一个响亮的名字,足迹遍布全球,声誉传遍天下,民营经济是广东经济的特色和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坚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勇担新时代赋予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和任务,民营经济主体数、实现税收、进出口总额等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在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生力军作用。

  (一)广东民营经济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勇挑大梁者

  民营经济成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气与招牌。广东从改革开放初的1.5万家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今天的超1700万家民营经济主体(含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国七分之一。2023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破7万亿元,民营经济占全省GDP比重从1978年的1.3%跃升至2023年的54.1%,撑起了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为广东地区生产总值连续35年位居全国第一作出重要贡献。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贡献了全省约55%的GDP,近60%的税收,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城镇劳动就业,95%以上的经营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广大粤商倾情奉献,广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变化,经济实力全面超越亚洲“四小龙”,成为一个不断创造辉煌、创造奇迹的地方,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生动缩影。

  (二)广东民营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

  曾经以“珠江水、岭南衣、广东粮、粤家电”闻名天下的广东民营经济,如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继续领航发展,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位居全国首位,企业创新、创新绩效和知识获取能力均排名榜首。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65%以上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广东已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9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28家,均居全国前列。19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50家民营企业入围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面对美西方打压和技术封锁,广东民营企业自强不息、不断破局,展现出勇于攻坚克难、攀登险峰的英雄气概,彰显了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挺起了产业科技自立自强的民族脊梁。

  (三)广东民营经济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积极践行者

  广东民营经济善于勇立潮头、敢闯敢试,这是广东民营经济一贯的传统。广东民营企业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平台建设,克服国际复杂形势的影响高质量“走出去”,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在自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2023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超过5.04万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出口总额超过3.46万亿元,同比增长8.3%,比全省出口增速高出5.8%。以比亚迪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率先打破技术壁垒,带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9年全球第一。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在非洲投资建厂生产非洲急需的抗疟疾等医疗产品,推动科摩罗等地疟疾发病率下降98%,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实践经验总结

  新时代新征程,广东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基本方略,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服务,离不开广大企业家发扬爱国敬业、创业创新的新粤商精神。广东民营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条基本经验。  

  (一)坚持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激活发展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营商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以及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打造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先行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非禁即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争取国家出台支持深圳、横琴、南沙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优先在生物医药、教育文化、绿色低碳等关键领域以及先进技术应用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大湾区内地九市为城市群申报国家要素综合改革试点。

  (二)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

  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下功夫,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以“四个90%”为鲜明特点的企业创新生态,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更多科创成果转化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累计推动超3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2023年超93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坚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并重,形成门类齐全、规模庞大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体系,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7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6.9万家,民营企业占了90%,制造业增加值规模约占世界的4%、全国的八分之一。持续推进“广东强芯”工程,全力打造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先全国,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253万辆,全国每4辆新能源车就有1辆“广东造”。

  (三)坚持以法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实施《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出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中严格审查,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依法及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畅通民营企业诉讼渠道,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特别是海外维权指导力度,在德国、美国、俄罗斯等地设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指导110家次企业积极参加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为企业“出海”护航。

  (四)坚持以扩大制度供给为民营经济发展蓄势赋能

  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资金、人才、土地要素保障,持续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出台广东“民营经济30条”“降低制造业成本10条”“支持民间投资发展24条”等政策形成叠加效应,直击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造力和敢闯敢拼精神。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高规格召开世界粤商大会、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等会议,常态化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努力当好民营企业“娘家人”。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示范项目和应用场景,持续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积极拓展民间资本在广东投资的新机会、新赛道、新空间。首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完善“粤信融”“中小融”平台,支持民营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实现余额、户数双增和利率、费用双降。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组织民营企业家到“双一流”大学培训,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优粤卡”。

  四、奋力谱写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回望过去,广东民营经济敢为人先、务实开放,在享誉世界的广东产品、广东企业、广东产业中写上了粤商名字,在书写“广东奇迹”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放眼未来,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续写粤商新传奇。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重点推动民营经济在五个方面为全国发展探索新路径、提供新经验,力争走在前、作表率。

  (一)力争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上走在前、作表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增强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要,在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中起到关键作用。广东积极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地方立法,推动民营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民营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

  (二)力争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上走在前、作表率

  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崭新篇章,民营企业责无旁贷。支持民营企业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政产学研协同发力,攻克“卡脖子”技术,锻造“撒手锏”技术,研发更多“根技术”,让民营企业把腰杆子挺起来。鼓励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创新。推动民营企业把握新质生产力主方向,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积极投身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主动布局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聚力推动代表新技术、创造新价值、塑造新动能的新质生产力不断壮大,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焕发生机,助力广东把“走在前列”的产业根基夯得更实、筑得更牢。

  (三)力争在促进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上走在前、作表率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发展,产品服务升级迭代、产业链重构、价值链重塑迎来更大机遇。广东着力打造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实施“五外联动”策略,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助力企业“走出去”,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支持本土企业拓展国际视野,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在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助力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打造国际一流的企业跨境投融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主动拓展海外业务,推动国际化经营,稳妥防范风险,保持领先优势,努力做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上的关键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依托海外园区或相关行业商会,联合抱团出海,更好发挥规模效应。

  (四)力争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走在前、作表率

  哪里营商环境优、发展环境好,资本和项目就流向哪里。只有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才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增添新动能。广东将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持久仗,久久为功,进一步增强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不断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主动倾听民营企业家呼声。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五)力争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上走在前、作表率

  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广东积极落实促进“两个健康”要求,团结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企业前途命运与国家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在一起,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广东实践中再立新功。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引领广大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等重点工作,以实干担当带动共同富裕,助力区域协调发展。讲好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定期表彰一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树立先进典型,形成榜样力量。

  (作者:中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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