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规〔20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民政局:
经研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延用至2025年7月31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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