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1233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1号)要求,以及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需要,决定增加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等5家成本监审样本医院,同时增加院内会诊等22个医疗服务项目。请新增医院于2017年3月24日前提供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资料(详见附件)。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除按原规定报送资料外,请于2017年3月14前提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监审资料。
填报方式:登录广东省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系统,网上填报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测算填报表、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清单其他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兹定于2017年3月16日下午15:00-17:00在省发展改革委(应元路5号)4楼大会议室召开动员培训会,请各医疗机构负责成本监审工作的院领导和具体经办同志参加。请于3月14日12:00前回传参加人员名单至83134595。
附件:1.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测算需提供资料清单
2.科室分项目收入明细表
3.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
4.诊查费等188个成本监审项目表
5.院内会诊等22个等新增成本监审项目表
6.16日动员培训会参会回执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黄碧玉,电话,83134575;邮箱:924795765@qq.com;
. 姜明强,电话,83134188,邮箱:7693993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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