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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信息来源:人力部 发布日期:2021-04-06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一)报考职位代码为19900622141001至19900622141011的考生在公共科目面试前须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二)报考职位代码为19900622141012至19900622141014的考生在公共科目面试前无需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方式

  资格审核采取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对部分在线资格审核难以确认的,我中心将通知考生现场审核。

  三、资格材料提交时间

  考生须于2021年4月10日下午17:30前在报名系统上传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或公共科目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或公共科目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人员: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考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与单位(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材料须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材料须清晰、齐全、真实、有效。

  (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或公共科目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或公共科目面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考试大纲、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入围名单将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cdcp.gd.gov.cn/)发布。公共科目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入围名单等将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20-31051523。

  附件:2021年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pdf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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