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网络交易秩序,打击网络违规违法行为,针对“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抢先抓早谋划、多措并举部署,加强“双11”网络促销活动监管和行政指导工作。
一是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以商品及服务类平台、相关企业自建网站为监测重点,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投诉较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儿童用品、老年用品、防疫用品等商品,重点整治促销信息公示不到位、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虚构交易及成交量、销售劣质商品、有奖促销不规范等网络促销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征集省内外主流平台企业和协会“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意见,广泛听取电商平台企业诉求和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发展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在全省开展的“平台点亮”行动,指导网络交易企业切实履行好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平台内经营者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指导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监督自律作用,通过行业规则、公约以及市场自治规则,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三是开展诚信经营倡议活动。指导省消费者委员会、省网商协会联合向省内外平台企业发出“双11”十点倡议,要求切实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亮照、亮证、亮规则”,合理合规制定促销规则,加强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管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淘宝、京东、唯品会等19家平台企业纷纷响应倡议和签署承诺书。
四是强化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全国12315平台,全面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不出门,不跑腿,可跨区”的消费纠纷快速便捷和解服务,助力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问题,降低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成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督促网络交易企业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化解消费纠纷。
五是强化网络消费宣传引导。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各大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网络消费舆论氛围,不定期发布网络消费预警,引导消费者增强消费陷阱识别能力,有效防范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