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召回 > 消费品召回

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电动自行车配套电池缺陷产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27 18:35 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对该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进购的电动自行车缺陷电池(型号/规格:48v)进行召回,受影响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数量为123100组。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盒表面“警示标识”不够明显,可能导致电器类产品使用常识严重不足或视力严重不好的使用者无法直观的了解锂电池充电的使用环境及要求,而增加引发锂电池起火、爆炸的几率,存在风险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加贴警示说明标识,以消除安全隐患。

  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加贴警示说明标识。用户可登录该公司官网查看持有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为受影响的产品,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769-38922953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gd.gov.cn/),或拨打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20-89232811,020-32315865,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加贴新的警示说明: 


相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