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7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6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84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广州和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蛋白,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茂名文化广场分店销售的金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惠城区河兴鱼行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东城郭健蔬菜店销售的白头葱,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东城朱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佛山市南海升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泥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中山市石岐区娟娟园万米业经销店销售的辣王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珠海盛世新鹏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细辣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开平市千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郊商场销售的龙芽百合(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昇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敏捷商行销售的铁棍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肇庆市高新区新益万家百货商店销售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花都区新雅穗源购销部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清远市清城区永之佳商行销售的标称云龙区桃人乐食品厂生产的情人桃(凉果类),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清远市清城区永之佳商行销售的标称云龙区桃人乐食品厂生产的桃人喜乐(水蜜桃)(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信宜市泽宁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西安锦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深圳市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岗雅宝星河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品味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品味滋 槽子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3.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蛋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