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组织对饮水机等15类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55款,其中,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不合格产品20款,其中饮水机4款(产自省内企业产品1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3款)、电冰箱7款(产自省内企业产品1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6款)、电风扇1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电香炉2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非医用口罩6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线下经营者销售不合格产品135款,其中电风扇11款(产自省内企业产品2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9款)、儿童及婴幼儿服装13款(全部产自省外企业)、童鞋3款(全部产自省外企业)、皮鞋3款(全部产自省外企业)、消防器材22款(全部产自省外企业)、运载工具22款(全部产自省外企业产品)、车辆及相关产品2款(产自省内企业产品1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1款)、燃气用具35款(产自省内企业产品2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33款)、烟花爆竹23款(全部产自省外企业产品)、可降解塑料制品1款(产自省外企业)。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饮水机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
电冰箱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储藏温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冷冻能力、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总容积、能效等级(能效指数)、耗电量。
电风扇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能效等级。
电香炉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pH值、纤维含量、衣带(缝纫)强力、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
童鞋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邻苯二甲酸酯、耐磨性能。
皮鞋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识、钢勾心纵向刚度、钢勾心硬度、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非医用口罩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通气阻力、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头带。
消防器材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进水口连接尺寸、密封性能、消防接口水压性能、耐水压强度、抗跌落性能、爆破试验、附着强度。
运载工具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车辆及相关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容量、过充电。
燃气用具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调压器的接头组件、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过流切断安全装置性能、橡胶件耐液化石油气性能、螺纹。
烟花爆竹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部件、药量、结构与材质、标志。
可降解塑料制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落镖冲击。
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将产自省外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情况移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同时要求质量问题较集中的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守好质量安全底线。
附件:“粤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