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7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罐头、糖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3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57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百乐购百货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沙坪坝区朱氏山庄长欣食品厂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三角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鑫斯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酱麻花面包(菠萝果酱夹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鹏泰商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早纯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利口福(德保店)(经营者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陆夫人快餐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的招牌烧鹅和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五味六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道滘振兴路店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徐闻县吴芷仪光鸡摊销售的玉米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廉江市廉城陈康明海鲜档销售的九节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徐闻县食得香羊粥店销售的羊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厚街南冲水果店销售的粉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珠海市香洲彭逢伍水产品档销售的肉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榕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焱杰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喜嘉好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腊肠(正宗咸味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荔湾区六六顺美食店销售的云吞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番禺区御满江海鲜酒家销售的饺子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清远市清新区清新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炒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江门市鸿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炒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湛江市麻章区康标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福州诚品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英德市华府万客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华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桃酥(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罗定市合胜食品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3.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速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