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55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6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0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州市花都区绿蜻蜓饮用水厂生产的永知泉包装饮用水和雅逸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露宝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华富饮用水厂生产的长寿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汕头市新供销辉华商贸有限公司迎湖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多巧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黄皮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汕头市金平区世纪明辉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正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盐金枣(话化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潮州市金德盛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凉果厂(原地方国营潮安凉果厂)生产的金德福蜂蜜盐金枣,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潮州市金德盛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广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棉湖瑞胜食品厂生产的五香花生、咸干花生和香酥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湛江市赤坎区梁美玲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湛江万佳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茂名市高州市中天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味多永辉凉果厂生产的山楂(蜂蜜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