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41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7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3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生物毒素问题、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物毒素问题
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新万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龙川县鑫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黄埔万达店销售的标称肇庆市高要区华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榴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茂名市化州市晓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酷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桃蛋糕卷(白桃牛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厚街厚德顺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锦加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和香芋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雅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果味饮料浓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白云区松洲雅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果味饮料浓浆和百香果果味饮料浓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东方花园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百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洪信美豆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金百惠贸易有限公司东城店销售的标称青岛永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涮锅肉片(菜肴制品(速冻生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4.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