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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移动通信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8-11 15:01 字体: [大] [中] [小]

2022年第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1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移动通信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132家企业(省内企业112家、省外企业20家)生产的268款产品,涉及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移动电源(含充电宝、便携式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两种移动通信设备产品,对132家企业生产的268款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70款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企业45家、省外企业2家,见附件1),不合格检出率为26.1%。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近年有产品抽查不合格记录的企业15家,其中有9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共对54家企业生产的125款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产品进行抽查检验。经检验,发现34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7.2%;涉及省内企业20家,不合格检出率为48.8%;涉及省外企业1家,不合格检出率为7.7%。该类产品近三年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8.8%、36.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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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9-2021年广东省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产品抽检情况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以下产业聚集区的企业,共抽查检验74款产地为深圳市的产品,检出3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3.2%;共抽查检验15款产地为东莞市的产品,检出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6.7%;共抽查检验16款产地为北京市的产品,检出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6.2%。

  本次抽查涉及CCC认证产品125款,其中CCC认证项目不合格34款,不合格检出率为27.2%。

  本次抽查重点对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传导连续骚扰、辐射连续骚扰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款数及该项目不合格款数占该产品不合格总数比例分别为:标记和说明23款,67.6%;电气绝缘18款,52.9%;电气间隙、爬电距离26款,76.5%;导体的端接20款,58.8%;直插式设备9款,26.5%;耐异常热23款,67.6%;抗电强度18款,52.9%;辐射杂散骚扰17款,50.0%;电源端子传导连续骚扰26款,76.5%;辐射连续骚扰4款,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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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21年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产品广东省抽检不合格项目占比情况

注:(不合格项目占比=该项目不合格款数/该产品不合格总数)

  (二)移动电源(含充电宝、便携式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共对82家企业生产的143款移动电源(含充电宝、便携式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经检验,发现36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5.2%;涉及省内企业25家,不合格检出率为33.3%;涉及省外企业1家,不合格检出率为14.3%。该类产品近三年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20.0%、26.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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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19-2021年广东省移动电源(含充电宝、便携式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产品抽检情况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以下产业聚集区的企业,共抽查检验91款产地为深圳市的产品,检出28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0.8%;共抽查检验23款产地为东莞市的产品,检出3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3.0%;共抽查检验12款产地为广州市的产品,检出4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3.3%。

  本次抽查重点对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输出电压、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误操作、碰撞、自由跌落、无线电骚扰(辐射骚扰场强)、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等16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款数及该项目不合格款数占该产品不合格总数比例分别为:发热要求2款,5.6%;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12款,33.3%;转换效率29款,80.6%;无线电骚扰(辐射骚扰场强)7款,19.4%;热滥用8款,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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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1年移动电源(含充电宝、便携式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组产品广东省抽检不合格项目占比情况

注:(不合格项目占比=该项目不合格款数/该产品不合格总数)

  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全省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督促生产者落实整改和复查措施,对抽查不合格等产品及经营者实施质量信用记分及分类监管措施。

  (二)开展区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广州、深圳、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要针对移动通信设备产品(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移动电源)存在的多发性、行业性质量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区域行业质量专项整治,切实守好质量安全底线。

  (三)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问题“清零”措施。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监督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清零”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者产品质量的跟踪抽查措施。会同相关“产品医院”,帮助企业全面分析查找抽查不合格反映出的产品质量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工作,确保相关企业的质量问题在下年度之前予以“清零”,本次抽查后产品质量问题不再“复发”,确保产品质量质量安全。

  附件:

  1.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2.连续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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