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40号
在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检出我省佛山市南海区阿伟批发蔬菜经营商店经营的1批次太椒(辣椒)不合格(见附件),现将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佛山市南海区阿伟批发蔬菜经营商店经营的“太椒(辣椒)”(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002941923,购进日期:2021年8月23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佛山市南海区阿伟批发蔬菜经营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佛山市南海区阿伟批发蔬菜经营商店免予行政处罚,相关线索已通报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1〕(南)沥综执市监罚不罚字190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