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39号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9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4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十三行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清远市粤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鹤山市沙坪安财超市销售的标称博罗县长宁超龙保健饮料厂生产的罗汉果(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中山市中南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广中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河源市源城区翔发综合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锦马食品厂生产的白桃乌龙奶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河源市源城区源泰兴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锦马食品厂生产的阿萨姆奶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翠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肇庆七星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沙(风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标称阳春市富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藏源雪™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优佰邻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博罗县长宁超龙保健饮料厂生产的金菊五花(固体饮料)、板蓝仔(茅根莲子固体饮料)和麦冬夏®桑菊(桑菊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标称鹤山市七翁井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泉清纯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标称鹤山市云乡镇沁源丽宝山泉水厂生产的茶山(包装饮用水)和丽宝(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赞的台湾商品行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金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燕麦片,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二)信宜市伟捷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喜诚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银耳燕麦代餐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三)湛江市麻章区正洋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高州市金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梳打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四)江门市华商百货广场有限公司美吉特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薏米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五)佛山市南海盐步广泰百货超市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乡蛋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正心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临沂龙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对牛弹琴(素食牛筋)(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潮州市湘桥区鑫港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清远市三丰食品厂生产的梳打饼干(芝麻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南海区关敏仪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麻涌粤华食品厂生产的梳打夹心饼干(香柠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东莞市麻涌福嘉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大福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海道风味小圆饼干(天日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五)中山市小榄镇浦鑫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旺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油薄饼(发酵饼干),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