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05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号)涉及我省佛山市禅城区联华达百货店经营的、标称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叉烧味月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佛山市禅城区联华达百货店经营的、标称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叉烧味月饼”(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59593038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年7月6日)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叉烧味月饼”3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广州市增城区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
三、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佛山市禅城区联华达百货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佛山市禅城区联华达百货店共购进上述“叉烧味月饼”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佛山市禅城区联华达百货店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佛山市禅城区联华达百货店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